如何組織或加入工會
- 凡是具備勞工身分者,均可依法籌組或加入工會。
- 勞工如果想籌組工會時,應依工會法規定辦理下列事宜:
(1) 30位以上的勞工連署發起後,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、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。
(2) 工會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30日內,檢具章程、會員名冊及理事、監事名冊,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。
►全國法規資料庫-工會法: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N0020001
申請前注意事項
1. 確認職業工會名稱 (不得與其他工會名稱相同)。
2. 發起人須年滿【 十八足歲 】。
3. 發起人至少須達【 30位 】。
4. 發起人工作地址需與工會同縣市,不可跨縣市。
5. 發起人需從事本業職業。
6. 設立的會址只限於同縣市,不可跨縣市。
※小提醒:實際申請資格依照各縣市主管機關公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