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全國性及地方性之社會團體的差別
地方性社會團體,指章程規定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僅限於單一直轄市、縣(市)行政區域,且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之社會局。
全國性社會團體,指章程規定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不限於單一直轄市、縣(市)行政區域,且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
申請前注意事項
請先確認是要成立【地方性】或【全國性】協會。
【全國性】
1. 確認協會名稱。
2. 協會的願景,請簡述50-100字的成立宗旨及目的。
3. 發起人須年滿【 十八足歲 】。
4. 發起人至少須達【 30位 】。
5. 發起人戶籍地址需分佈全國,至少涵蓋【 7個縣市 】。
【地方性】
1. 確認協會名稱。
2. 協會的願景,請簡述50-100字的成立宗旨及目的。
3. 發起人須年滿【 十八足歲 】。
4. 發起人至少須達【 30位 】。
5. 發起人需【設籍本縣市】或於【本縣市工作】。
(非設籍本縣市但於本縣市工作者請另檢附現職與工作地證明)。
※小提醒:全國性之發起人區域規範限制,與地方性社會團體不一樣,實際依照各主管機關公告為主。
第一階段申請,需先準備以下資料:
1. 全體發起人名冊 (正本)
2. 全體發起人身分證 (影本)
3. 授權同意書(正本)
(以上空白檔案會由我方提供。)